金融机构开展联网核查是切实落实实名制的有效手段

    落实银行帐户实名制是我国银行机构的一项法定义务。2000年国务院颁布《个人存款帐户实名制规定》;2003年,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人民币银行结算帐户管理办法》;2006年国家颁布《反洗钱法》,均明确规定银行机构应当按照规

定建立客户身份识别制度,以国家法律形式确立了银行帐户实名制。为了预防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规范金融机构客户

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行为,维护金融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

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和中国保

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了《 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于2007年6月21日以

[2007]第2号令予以发布,明确规定自2007年8月1日起实施。落实银行帐户实名制,对预防和打击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等

金融犯罪活动、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维护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完善银行机构基础管理制度、控制和降低金融风险、

切实保护广大社会公众的利益和银行机构的合法权益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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